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增强养老机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消除养老安全隐患,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5月24日,凤城市检察院与凤城市民政局召开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联席会。
(召开座谈会)
会上,凤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关坤玉详细解读了“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内容和重要意义,重点针对近年来全国部分地方发生在养老机构的刑事案件情况及特点,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指出养老机构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市民政局顾主任介绍了全市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安全监管情况,并表示接下来会针对“十一号检察建议”提出的监管问题进行自查。会议还对当前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规范管理、入院评估、安全保障等措施开展讨论,并就合力落实落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互相交换意见,在信息共享、强化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
(向民政局负责人、敬老院负责人送达检察建议)
随后,检察干警为深入了解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前往凤城市凤凰城中心敬老院实地走访,查看了敬老院食堂、消防设施、老年宿舍、视频监控区域,重点了解机构建设、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入住老人心理状态、生活状态及文娱活动等情况。针对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向负责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敬老院医务室)
下一步,凤城市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以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沟通信息、会商研判,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十一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为构建充满安全感、幸福感的养老环境贡献力量。
知识拓展:什么是“十一号检察建议” ?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侵犯养老机构被看护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反映出养老机构安全保障制度未得到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招录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等问题,不利于我国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托法律监督职能服务老龄事业发展、助力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参与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增强养老机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消除养老安全隐患,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5月24日,凤城市检察院与凤城市民政局召开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联席会。
(召开座谈会)
会上,凤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关坤玉详细解读了“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内容和重要意义,重点针对近年来全国部分地方发生在养老机构的刑事案件情况及特点,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指出养老机构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市民政局顾主任介绍了全市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安全监管情况,并表示接下来会针对“十一号检察建议”提出的监管问题进行自查。会议还对当前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规范管理、入院评估、安全保障等措施开展讨论,并就合力落实落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互相交换意见,在信息共享、强化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
(向民政局负责人、敬老院负责人送达检察建议)
随后,检察干警为深入了解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前往凤城市凤凰城中心敬老院实地走访,查看了敬老院食堂、消防设施、老年宿舍、视频监控区域,重点了解机构建设、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入住老人心理状态、生活状态及文娱活动等情况。针对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向负责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敬老院医务室)
下一步,凤城市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以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沟通信息、会商研判,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十一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为构建充满安全感、幸福感的养老环境贡献力量。
知识拓展:什么是“十一号检察建议” ?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侵犯养老机构被看护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反映出养老机构安全保障制度未得到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招录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等问题,不利于我国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托法律监督职能服务老龄事业发展、助力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参与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