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监督作为老百姓实现判决确定的合法利益的最终途径,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然而,对于执行之难,走过多年维权路的丁某有切身感受。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家讨回公道,帮助我们拿到赔偿款!”近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丁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件中,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成功化解了一起由交通肇事引发的拖欠百万赔偿款纠纷案。
案件回顾:民事判决“执行难”
2019年5月,韩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鞠某某驾驶的东港市某物流公司所属货车迎面相撞,造成丁某女儿死亡。经法院判令,东港市某物流公司赔偿丁某及其亲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8.57万元,但该物流公司迟迟未执行。饱受丧女之痛的丁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查封该物流公司4台货车,并以 “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71岁丁某的维权之路走进了死胡同。
今年7月,丁某认为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错误,向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监督过程:一体联动“挖串案”
为确保案件精准监督,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通过检法数据共享协作中心阅卷发现,该起交通肇事纠纷共造成包括丁某女儿在内2人死亡,5人受伤,涉及4件民事执行案件,涉案金额达130余万元。
检察机关对另外3件民事执行案件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各环节进行剖析,深究执行疏漏,查找违法情形。通过检税配合联合会议,对公司缴税情况向凤城市税务局进行详细咨询;先后多次前往东港市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管理中心等部门,对东港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资产、股东资产、缴纳税款及关联公司业务往来等情况,逐一列表对比筛查。
同时,办案组又前往东港市开展为期三天两夜的实地调查,期间启动无人机监测手段,查清该公司名下除了被法院已经查封的4台车辆之外,仍有10余台正在营运的车辆可供执行。为了精准定位,通过公安机关技术支持,成功对该公司其他营运车辆运行轨迹进行了监测。
7月12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该案予以恢复执行程序。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该案件予以恢复执行,并依据检察机关提供的情况,再次查封了该公司名下另外3台车辆。
监督结果:力促和解“破难题”
检察机关发现,虽然法院先后查封了7辆车辆,但根据目前估值不足以支付拖欠的赔偿款。为了能让该公司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办案组多次找到公司法人,向其释法说理,说明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后果和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困难。鉴于公司难以一次性拿出如此大额赔偿款的现实困境,为全面化解社会矛盾隐患,凤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律师和法院办案人,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顺利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被害人及其家属终于拿到期盼已久的赔偿款。
此次执行监督行动,是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生动体现,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让企业走出诉讼围城。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深、做实、做细“检护民生”工作,秉持“人民群众无小事”的办案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检察情怀、高质效的检察监督,努力答好“检护民生”的时代答卷。
民事执行监督作为老百姓实现判决确定的合法利益的最终途径,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然而,对于执行之难,走过多年维权路的丁某有切身感受。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家讨回公道,帮助我们拿到赔偿款!”近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丁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件中,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成功化解了一起由交通肇事引发的拖欠百万赔偿款纠纷案。
案件回顾:民事判决“执行难”
2019年5月,韩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鞠某某驾驶的东港市某物流公司所属货车迎面相撞,造成丁某女儿死亡。经法院判令,东港市某物流公司赔偿丁某及其亲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8.57万元,但该物流公司迟迟未执行。饱受丧女之痛的丁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查封该物流公司4台货车,并以 “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71岁丁某的维权之路走进了死胡同。
今年7月,丁某认为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错误,向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监督过程:一体联动“挖串案”
为确保案件精准监督,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通过检法数据共享协作中心阅卷发现,该起交通肇事纠纷共造成包括丁某女儿在内2人死亡,5人受伤,涉及4件民事执行案件,涉案金额达130余万元。
检察机关对另外3件民事执行案件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各环节进行剖析,深究执行疏漏,查找违法情形。通过检税配合联合会议,对公司缴税情况向凤城市税务局进行详细咨询;先后多次前往东港市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管理中心等部门,对东港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资产、股东资产、缴纳税款及关联公司业务往来等情况,逐一列表对比筛查。
同时,办案组又前往东港市开展为期三天两夜的实地调查,期间启动无人机监测手段,查清该公司名下除了被法院已经查封的4台车辆之外,仍有10余台正在营运的车辆可供执行。为了精准定位,通过公安机关技术支持,成功对该公司其他营运车辆运行轨迹进行了监测。
7月12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该案予以恢复执行程序。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该案件予以恢复执行,并依据检察机关提供的情况,再次查封了该公司名下另外3台车辆。
监督结果:力促和解“破难题”
检察机关发现,虽然法院先后查封了7辆车辆,但根据目前估值不足以支付拖欠的赔偿款。为了能让该公司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办案组多次找到公司法人,向其释法说理,说明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后果和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困难。鉴于公司难以一次性拿出如此大额赔偿款的现实困境,为全面化解社会矛盾隐患,凤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律师和法院办案人,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顺利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被害人及其家属终于拿到期盼已久的赔偿款。
此次执行监督行动,是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生动体现,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让企业走出诉讼围城。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深、做实、做细“检护民生”工作,秉持“人民群众无小事”的办案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检察情怀、高质效的检察监督,努力答好“检护民生”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