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调阅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副卷有关问题的规定》,加强检法两院在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凤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凤城市人民法院召开民事、行政法律诉讼监督工作座谈会。凤城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丕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丹,以及检法两院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双方就规范检察建议的制发及回复工作,数据信息共享、查处虚假诉讼、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在凤城市人民法院设立“法检数据共享协作中心”,检察人员通过授权可以浏览办案系统、查询复制调阅完整案卷材料,为检察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工作便利。
《意见》指出,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民事、行政监督中提出的检察建议,由凤城市人民法院立案部门统一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同时,为促进检察建议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对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共同查处虚假诉讼、人才交流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意见》要求,建立常态化案件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充分交流意见,实现检法良性互动。
下一步,检法两院将以《意见》为依托,切实推进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凝共识、聚合力,共绘法治“同心圆”!
10月3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调阅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副卷有关问题的规定》,加强检法两院在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凤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凤城市人民法院召开民事、行政法律诉讼监督工作座谈会。凤城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丕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丹,以及检法两院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双方就规范检察建议的制发及回复工作,数据信息共享、查处虚假诉讼、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在凤城市人民法院设立“法检数据共享协作中心”,检察人员通过授权可以浏览办案系统、查询复制调阅完整案卷材料,为检察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工作便利。
《意见》指出,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民事、行政监督中提出的检察建议,由凤城市人民法院立案部门统一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同时,为促进检察建议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对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共同查处虚假诉讼、人才交流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意见》要求,建立常态化案件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充分交流意见,实现检法良性互动。
下一步,检法两院将以《意见》为依托,切实推进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凝共识、聚合力,共绘法治“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