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市委走进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由未检部门检察干警卢奕妃为师生们送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普法课。

活动中,她结合真实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的主要表现形式、危害后果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特别强调:“霸凌不止是肢体冲突,起侮辱性绰号、恶意排斥、网络诋毁同样属于校园霸凌。”
为了让同学们更直观地理解谣言的产生与危害,特别设计了一个简单却发人深省的小游戏:邀请几名同学排成一排,由第一名同学默记一则小故事,接下来只能通过耳语依次传递,最后一名同学复述出听到的内容,结果不出所料——故事传到最后,早已“面目全非”。正如检察干警现场点评的那样:“一句话经过几个人之口就可能完全变样。校园霸凌中,谣言和流言蜚语同样是一把无形的刀,足以毁掉一个人的名誉与心理健康。”
未来,凤城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团市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市委走进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由未检部门检察干警卢奕妃为师生们送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普法课。

活动中,她结合真实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的主要表现形式、危害后果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特别强调:“霸凌不止是肢体冲突,起侮辱性绰号、恶意排斥、网络诋毁同样属于校园霸凌。”
为了让同学们更直观地理解谣言的产生与危害,特别设计了一个简单却发人深省的小游戏:邀请几名同学排成一排,由第一名同学默记一则小故事,接下来只能通过耳语依次传递,最后一名同学复述出听到的内容,结果不出所料——故事传到最后,早已“面目全非”。正如检察干警现场点评的那样:“一句话经过几个人之口就可能完全变样。校园霸凌中,谣言和流言蜚语同样是一把无形的刀,足以毁掉一个人的名誉与心理健康。”
未来,凤城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团市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