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实绩考核先进单位,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优异的成绩再次跻身“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
2021年,凤城检察院克服了不利因素,在工作实绩考核中队伍建设考核成绩位列全省A类院第一名,业务工作考核成绩位列全省A类院第二名,总成绩位列全省A类院第二名,蝉联全丹东地区第一名,取得历史最佳成绩!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市两级院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来源于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干警家属们的支持!在此,我们深表谢意!
新的一年,凤城检察院全体干警将共同携手,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创造凤城检察院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