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进一步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环境资源案件办案组、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联合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在张家堡大集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悬挂条幅、发放传单,以及现场讲解的方式,向过往群众和商户详细宣传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凤城地区常见的“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种类、禁用的狩猎方法和狩猎工具等内容。本次活动共发放传单百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禁止非法狩猎和滥食野生动物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将加大对危害野生动物犯罪的惩处力度,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近日,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进一步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环境资源案件办案组、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联合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在张家堡大集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悬挂条幅、发放传单,以及现场讲解的方式,向过往群众和商户详细宣传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凤城地区常见的“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种类、禁用的狩猎方法和狩猎工具等内容。本次活动共发放传单百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禁止非法狩猎和滥食野生动物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将加大对危害野生动物犯罪的惩处力度,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